北京顺义【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向社会公布2024年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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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北京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将以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公布。  北京兴******违反法律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政处罚案  单位基本信息:北京兴******,法定代表人:闻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E,住所: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元平北路*号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自贸创新服务中心W*幢*层***号。  主要违法事实:依据投诉,本行政机关于****年*月**日,对该单位下送达了《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询问书》(京顺人社综执询字〔****〕****号),要求该单位限期报送顺义区李桥镇商业金融及住宅项目(北京苏活)消防系统维修工程的劳动用工的相关书面材料。本行政机关于****年*月*日向该单位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京顺人社综执责字〔****〕***号),责令该单位自收到通知书*个工作日内按照《调查询问书》(京顺人社综执询字〔****〕****号)的要求,报送该单位在顺义区李桥镇商业金融及住宅项目(北京苏活)消防系统维修工程的****年*月至****年**月考勤表、****年*月至****年**月工资表等相关书面材料,该单位逾期仍未改正,该行为构成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规定的行为。  处理情况: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对该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处以罚款*****元。  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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