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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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龙岩市委、漳平市委工作要求,经漳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年*月**日开始,漳平市委巡察组对漳平市象湖镇党委及村级党组织、新桥镇党委及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时间**天左右。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客观地向巡察组反映问题。特此公告。 中共漳平市委巡察办 ****年*月**日巡察组巡察单位受理信访方式市委巡察一组漳平市象湖镇党委及村级党组织来访电话: ***********(开通时间为工作日*:**-**:**)来访地址:漳平市象湖镇象湖村象新路**号通信地址:福建省漳平市A***号邮政信箱举报信箱:象湖镇红军旅馆(象湖镇象湖村象新路**号),同时在象湖镇政府大门口右侧(象湖镇象新路*号)设立市委巡察一组联系信箱市委巡察三组漳平市新桥镇党委及村级党组织来访电话: ***********(开通时间为工作日*:**-**:**)来访地址:漳平市新桥镇和睦北路***号通信地址:福建省漳平市A***号邮政信箱举报信箱:新桥镇和睦旅馆门口(新桥镇和睦北路***号),同时在新桥镇政府新办公楼门口左侧(新桥镇刘棠西路**号)设立市委巡察三组联系信箱信访受理范围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漳平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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