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高要区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年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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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高要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以及相关集中整治行动,不断强化民生领域、要素市场、商业营销、网络经济等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年,高要区市场监管局共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宗,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现将相关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以案示警,请广大经营者严格依法依规,规范经营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经营秩序,助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如发现涉嫌不正当竞争问题线索,欢迎广大市民积极进行举报,举报电话:*****。 案例一:高要区某商店在网络商业宣传中未显著区分不同生产厂家商品评价案 根据群众举报,高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高要区某商店在网络销售商品的行为进行检查,发现该商店在网络商业宣传中未显著区分不同生产厂家商品评价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存在涉嫌没有显著区分A厂家“某酱”产品与B厂家“某酱”产品的商品评价,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以下列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二)采用误导性展示等方式,将好评前置、差评后置,或者不显著区分不同商品或者服务的评价等”的有关规定,高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相应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利用好评返现进行虚假宣传案 根据群众举报,高要区市场******的网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好评返现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为了提高其网店销售商品的好评,将写有“评价有礼 全*星并写下**字以上优质评价奖励*元+晒美丽照片再奖励*元,共奖励*元。截图给客服确认奖励给您”等字样的“评价返现券”连同商品一起通过快递发给顾客,并实施全五星好评截图返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对其商品用户评价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高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相应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s://***.******.***.cn/xwzx/bmdt/content/post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