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1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机电系统蓄电池更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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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受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委托,对****年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机电系统蓄电池更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ZC***********)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 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本次项目为*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包内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合格供应商的其它资格条件(*)企业注册资金***万元以上(含***万元),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的工程承包商,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足够的符合本工程需要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或维护经验,或具有UPS电源电池组、通信电源电池组组装和UPS电源调试维护工作经验;(*)供应商作为总承包商或联合体成员在近五年内(截止申报日期)成功地完成或参与完成类似工程项目至少*个,其单个合同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且合同额累计不低于***万元人民币(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拟用于本项目的营运资金(只包括:有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应小于***万元人民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在需要时提供原件复核)(*)其它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对合格投标人资格的要求。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四、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谈判文件于即日起至 ****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在辽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号路**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谈判文件。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每本,售后不退。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年*月**日* : ** (北京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路**号)****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会议。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甲联 系 人:王忠发电 话:***-********传 真:***-********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路**号项目联系人:张晓旭联系电话:***-********-**传真:***-********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