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宁河宁河县土地局办公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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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采购人委托,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询价方式,对宁河县财政局办公设备项目(项目编号:NHCG*******)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一、货物需求(一)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序号货物名称技术要求计量单位数量 第一包*笔记本电脑 惠普****s(B*L**PA) 台 **台式电脑惠普p*-****cn(QU***AA)台 **投影仪爱普生EB-C****XN台 **打印机惠普LaserJet ****Lx台 **高清摄像机(原电 脚架)索尼HVRZ*C 单机台 **单反相机 尼康D****套机**-***mm VR 台 **硬盘摄像机索尼HDR-XR***E台* 第二包*电视机海尔LE**A**台**空调器海尔KFR-**GW/**FZC**台*合计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期:中标后三日内。(三)保质期: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四)付款方式:货到需方指定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货款。(五)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及产品经销许可证明。(六)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具备*C认证。(七)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八)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可分包不可分项。二、报价要求(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二)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三)供应商须在询价文件中列明设备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等。(四)请供应商授权投标代理人本人于****年*月**日**:**准时到本中心提交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将装订整齐的报价文件放入一个文件袋内,使用粘贴条密封,在粘贴条上要标注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代理人姓名并骑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参加询价会议。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价不能超出采购人预算)。四、收取费用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五、采购代理机构: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宁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六、采购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宁河县国土资源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