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遵义市中心城区2012年一期人行天桥工程(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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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 遵义市中心城区****年一期人行天桥工程(二标段)招标人 遵义市红花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商务分 **.** 总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 陈应佺 报价 *******元第二中标候选人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商务分 **.** 总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 李永红 报价 *******元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商务分 **.** 总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 杨长福 报价 *******元公示期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