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铜陵市第二人民医院陪护服务 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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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皖铜华标代字【****】第***号二、项目名称:铜陵市第二人民医院陪护服务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花贤路**号*幢A****室中标(成交)金额(费率):*%四、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标报告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金额:执行招标文件约定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序号业绩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完成日期主要工作内容*徐州市中心医院***.******.***.*.**病患陪护*乐山市人民医院***.******.***.*.**病患陪护*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病患陪护服务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翠湖一路德林世家*号楼*层,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铜官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八、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信息名称:铜陵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铜官区北京东路****号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铜陵市翠湖一路德林世家*号楼*层电话:************.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崔女士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