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宾阳县烈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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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广西宾阳县烈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编号:DSG*-****-***广西宾阳县烈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年*月**日已进行开标、评标,但因在评标过程当中,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导致该项目流标,致使项目重新招标;现于****年*月**日对该项目进行了重新开标、评标,现对该项目中标结果公布如下:中标单位:******中标价:壹佰贰拾柒万零贰佰柒拾伍元整(¥*******.**元 );二、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三、定标日期:****年*月**日四、中标公告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五、评标委员会:范国颂、莫凡、甘雪英、农培英、廖源均六、招标单位:宾阳县清平水利工程管理所七、招标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八、质疑、投诉:*.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提出质疑。如对广西******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部门投诉。*、质疑电话:广西****** ****-*******(电话/传真)*、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提起质疑或投诉的时间。(*)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署名。质疑或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或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招 标 人:宾阳县清平水利工程管理所(盖章)招标代理单位:广西******(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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