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高要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线上经营和即时配送企业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合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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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动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治理工作,规范我区网络交易经营者线上经营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等行为,落实餐饮外卖、同城急送、商超配送等即时配送企业安全责任,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使用,筑牢安全监管防线,高要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线上经营和即时配送企业电动自行车合规提示,提醒辖区内从事网络交易经营者和即时配送企业及其配送合作商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电商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要及时清理非法改装广告信息,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 二、电商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要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内容;在商品详情页面,明示与商品实物标识相一致的厂名、厂址、商标、执行标准,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明示所获得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积极引导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寄递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 三、餐饮外卖、同城急送、商超配送等即时配送企业要进一步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加强对提供配送服务的配送合作商及其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审查备案,落实前置审查备案程序,要求配送人员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取得CCC认证证书、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及时提醒督促本平台配送人员完成审查备案工作,详实登记备案配送人员姓名、车辆所有人、车牌号、车架号、CCC认证证书编号等关键信息。 四、即时配送企业要加强对提供配送服务的配送合作商及其配送人员的政策宣贯,对配送人员尤其是新入职配送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车辆改装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车辆改装的要采取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 五、即时配送企业要切实完善配送人员车辆管理制度规则,对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要按照不得超过最高速度**km/h守法行驶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合理制定配送规则,优化完善考核机制,将配送人员的守法守规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六、鼓励即时配送企业统一配发电动自行车,推广共享换电模式。禁止充换电经营性服务机构提供超过**V标称电压的电动自行车电池。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s://***.******.***.cn/xwzx/bmdt/content/post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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