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关于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全流程服务项目的澄清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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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全流程服务项目的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现对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全流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GN****-**-****)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答疑。此次澄清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询比文件P*页第一章采购人联系方式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修改为“联系人:刘工、曾工,联系电话:***********、***********”。
*.询比文件P*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报价的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固定值伍万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含在响应报价中,不单独列项。”修改为“报价的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固定值壹万元加专家评审费(以实际情况为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含在响应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招标人:安徽利辛******
电话:****-*******
代理机构:安******
电话:***********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