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桦甸市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0)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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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整改办印发《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市涉及第**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整改任务秸秆离田措施落实不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除蛟河市明确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离田外,吉林市所属其他县(市、区)秸秆离田均未明确秸秆离田统筹部门,工作无抓手,秸秆综合利用渠道不畅,与实际需求脱节。各级虽然制定了秸秆离田措施方案,也建立了五级网格化包保机制,但基层秸秆离田责任落得不实,导致露天焚烧现象禁而不止。****年春季,昌邑区、龙潭区、船营区、永吉县等地部分区域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叠加不利气象条件,造成吉林市连续*天出现重污染天气。二、整改完成情况(一)成立了秸秆离田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秸秆离田网格化工作机制,充分落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二)稳步推进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工作,按时调度秸秆离田进度,保障春耕顺利进行。秸秆离田期间,我市积极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副市长亲自督导检查秸秆离田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快离田进度。市农业农村局专门成立*个督导组,每日下乡督导各乡镇秸秆离田工作。(三)生态环境分局制定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包保清单,加强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巡查值守,并在秸秆离田和禁烧期间组织人员全天候对公路沿线一公里进行巡逻检查。(四)组织各乡镇(街道)通过大喇叭等方式积极开展秸秆离田宣传工作,引导打包主体和农户及时开展离田。针对此项整改问题,我市已完成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资料上报,并申请销号。联 系 人:王玉琪工作单位:桦甸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桦甸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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