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监管账户”合作银行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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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监管账户”合作银行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N****-**-**** 二、项目名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监管账户”合作银行 三、成交信息 标包*: 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金监管账户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分行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号 标包* : 智慧校园建设项目资金监管账户 供应商名称:******合肥分行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号 四、评审专家名单:廖轶琼、殷正文、周晓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公告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向安******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清溪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星辰、刘志凌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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