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监管账户”合作银行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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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监管账户”合作银行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N****-**-****
二、项目名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监管账户”合作银行
三、成交信息
标包*: 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金监管账户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分行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号
标包* : 智慧校园建设项目资金监管账户
供应商名称:******合肥分行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号
四、评审专家名单:廖轶琼、殷正文、周晓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公告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向安******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清溪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星辰、刘志凌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