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2-00230号信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保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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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保安管理*、招标编号:shcg**-******、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本项目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供三年保安管理服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服务地址:淮海西路***号;*、服务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在上海市公安局备案登记并取得保安******。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年**月**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cn)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以及下载不成功的,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通知》办理。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时间:****年**月**日 **:**至投标截止。*、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星期三)**:**,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号*楼***室*、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号采购中心***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上海市陆家浜路****号*楼邮编: ******联系人:赵小兵电话:***-********传真:***-********Email:******.cn采购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地址:建国西路***号****室邮编:联系人:张超奇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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