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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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细览 头部区域 start 分享开始 微信X索 引 号:********-*/****-*****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发文机关: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发文日期:****年**月**日 **:**名  称: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文  号:无主 题 词:无时 效 性:有效信息公开细览 头部区域 end 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监委部署和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安排,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整治重点(一)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重点排查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等行为。监督纠治财务制度不健全、执行不规范,坐收坐支、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收益分配不规范等问题。(二)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一是排查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等三类问题合同,重点纠正未经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问题。二是排查整治擅自改变集体资源资产用途或造成集体资产资源毁损等行为,合同租金标准、用途及双方责任等显失公允等问题。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中“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三)整治农村集体债权债务问题。排查长期拖欠、恶性拖欠集体租金及入股分红款、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整治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行为。整治整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村组党员干部向集体经济组织借款、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等经营主体的行为。整治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集体资金问题。(四)整治农村集体工程项目问题。排查集体工程项目违规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行为。重点整治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行为。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等行为。二、整治时间****年*月-*月三、监督举报方式*.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信箱:东方市八所镇高速公路出口往东**米东方市农业农村局一楼举报信箱*.举报信地址:东方市八所镇高速公路出口往东**米东方市农业农村局(邮编******)。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依规如实反映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东方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相关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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