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关于海南铜鼓岭国际生态旅游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宝陵大道中路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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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海南文昌铜鼓岭国际生态旅游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宝陵大道中路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一、公示时间:(****年**月**日—— ****年 *月**日)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三、电子信箱:E-mail: ******.cn四、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号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邮编:******五、联系人:刘佳佳海南铜鼓岭国际生态旅游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宝陵大道中路一、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文昌市龙楼镇建设内容和投资:项目位于文昌市龙楼镇东面铜鼓岭西侧,道路南起钻石大道,北止于后岭村,全长为****.*m,路基宽度为**m,沥青混凝土路面,城市次干道Ⅱ级,双向四车道设计,设计车速为**km/h。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环评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海南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研究院二、项目环境影响和环保对策、措施⑴社会环境:项目的建设可以极大地提高规划区交通运输效率,促进鼓岭国际化生态旅游区进一步开发建设,将对沿线的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以及社会劳动者构成比例产生较大的影响。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将不可避免地涉及征地拆迁问题,在短期内会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和生产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将提高当地交通运输能力,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为当地民众的出行、与外界沟通带来便利,最终提高当地民众的生活质量。⑵生态环境:项目的建设将对原地貌、土地和植被造成扰动和损坏,引发的水土流失将会对工程的建设、沿线的生产生活以及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但由于防护工程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实际发生的水土流失量要远小于预测值。工程建设所需的弃土场、路基边坡与施工场地是水土流失发生的主要地点。⑶水环境:施工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营地的餐饮、粪便、洗漱污水,污水成分简单,主要为COD、BOD*、NH*-N、SS和动植物油,施工期应建流动厕所、沉淀池、隔油池等临时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农肥使用,不得排入附近水体;施工生产污水禁止直排,也不能直接排入市政管网,通过在施工区修筑集水沟,并设置沉砂池和隔油池,并定期清理,对于泥浆水可沉淀后用于路面洒水,最大程度控制减少对沿线水体产生的不利影响。营运期,降雨期间路面径流所挟带的污染物成分主要为悬浮物及少量石油类,多发生在一次降雨初期,根据文献资料及类比分析,路面初期雨水引起的河流污染物浓度的增量较小,可忽略不计,污染物增量与背景值叠加后不会改变原有水质类别,对水质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⑷大气环境:拟建项目施工期的扬尘污染,将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采用经常洒水等防护措施,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棚布,料场远离居民点并掩盖等措施,可有效控制其不利影响。根据预测结果表明,营运期拟建项目汽车尾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NO*、CO浓度均没有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一级标准的要求。⑸声环境:施工期主要通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走行路线和走行时间等措施对沿线敏感点的声环境进行保护。禁止夜间在敏感点附近施工,对于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施工人员佩戴头盔、耳塞等降低噪音伤害。营运期:道路沿线应合理规划,建议在各路段昼夜防护距离区域内,不规划学校、医院以及建设居民住宅等声环境敏感建筑。根据铜鼓岭国际化生态旅游区总体规划,古园村和石掘村需拆迁搬至安置区。因此,营运期古园村和石掘村可避免本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根据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的噪声超标情况,结合房屋朝向与路线相对位置等因素,拟对后岭村所处*类区的首排建筑采用安装通风隔声窗和加强绿化的防治措施。⑹固废环境:道路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弃土方运送至弃土场,固体废物排放量为零。采取一定的扬尘控制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后,固体废物贮运环节对环境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只要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三、环评总体结论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工程选址符合文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海南铜鼓岭国际生态旅游区淇水湾区域海石滩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工程在建设期和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大气、声环境、水土流失等方面的影响可以通过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得到削减,其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在认真落实国家和海南省相应环保法规、政策,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工程建设是可行的。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