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海南省中线高速公路琼中至五指山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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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对“海南省中线高速公路琼中至五指山段”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建设项目名称:海南省中线高速公路琼中至五指山段建设项目概要:推荐方案起点位于琼中县营根镇,顺接中线高速公路屯昌至琼中段,路线向西南经加钗农场和加钗水库北侧,在红毛镇设置互通与红毛镇规划区和新伟农场相接,路线继续向西南经什运乡设置互通连接国道G***,经毛阳镇设置互通连接国道G***,经番阳镇设互通连接省道S***和乐东县,经毛道乡设互通连接县道X***,至终点五指山市冲山镇,顺接规划的中线高速公路五指山至三亚段,路线全长**.***公里。全线设置互通立交*处、特大桥*****米/*座、大桥*****米/**座、中桥***米/*座、长隧道****米/*座、中隧道****米/*座、短隧道****米/*座。设计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公里/小时,路基宽**.*米。本工程拟于****年**月开工,****年**月建成通车,总工期*年。总投资******万元。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号 邮编:******电话:****-********联系人:陈小旭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邮编:******电话:***-********联系人:曹广华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采用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⑴ 对修建该公路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⑵ 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发展,请做出预测;⑶ 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基础设施的改善,如住房、商业、医疗、教育、娱乐等;⑷ 修建该公路后,城市(区、乡)和土地规划方案将有所变化,请做出规划预测,并请对国土增值进行预测;⑸ 修建该公路对沿线民众生活质量有什么影响;⑹ 修建该公路对文物古迹有何影响,对旅游业的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⑺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在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调查中,直接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口头陈述自己的意见;*、在问卷调查表中,或以书面的形式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陈述自己的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书面的形式向当地政府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公众参与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