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关于2024年6月拟新增协议零售药店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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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川医保规〔****〕**号)相关规定,通过机构自愿申请、现场评估,我中心拟与符合医保服务协议签订条件的“******”*家零售药店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名单附后)。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内与成都市温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医药服务科联系。
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附件:****年*月拟新增协议零售药店名单(药店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