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丽东丽区出台《经济安全审计监督网格化治理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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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出台《经济安全审计监督网格化治理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为进一步提升各级“一把手”做好经济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识,将审计监督向基层延伸,直至经济末梢,按照天津市审计局经济安全审计监督网格化治理工作的要求,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区经责联席办联合印发《东丽区经济安全审计监督网格化治理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动全区各网格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和“专兼职内审人员”知责认责、履职尽责,实现经济安全监督责任有人担,经济安全监督事项有人干。实施意见指出,要对所有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实施经济安全审计监督网格化管理。要以推动各级“一把手”落实经济安全责任为切入点,以系统治理思维和网格化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党委领导、国审负责、经责主抓、内审强化、社会协同、科技支撑、多元联动”的经济安全审计监督网格化治理机制,做实做强经济安全基层治理工作,发挥内部审计“离得近、看得清、反应快”的独特优势。实施意见对统筹规划、摸清底数,划定网格、明晰职责等六项任务进行了明确。实施意见强调,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法人网格单位要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穿经济安全审计监督网格化治理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强化“管经济发展必须管经济安全”的责任意识。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铸牢内部审计“防火墙”,聚焦破解“一把手”抓内控意识不强、落实经济责任不力、内控体系不健全、内审工作缺位等突出问题。三是树立治理思维。法人网格单位要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善于运用求是的观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推进经济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四是抓好统筹谋划。审计机关牵头负责抓好统筹谋划、分类指导、经验推广、督促落实,组织推动各单位开展经济安全基层基础治理工作,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保障网格化治理工作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