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交通路、交通西路破路修复(监理)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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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FJZC[TP]*******-*
二、项目名称:交通路、交通西路破路修复(监理)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下浮率评审价格福建******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号盛辉国际**层******.**%****.**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工程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福建******交通路、交通西路破路修复(监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人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按照合同要求根据破路申请单位破路项目进展情况待业主单位通知陆续进场修复,施工单位收到业主单位通知后每处点位半个月内修复完毕。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且通过验收。按照合同要求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玉宋、陈涵萍、林章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照服务类招标标准收取(具体标准如下:***(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若服务费计算后不足****元人民币的,按照****元计取。请供应商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a.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b.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
③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开户行:******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成员经对响应文件认真审核,对各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并根据财库[****]***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有关规定的通知》(闽财购[****]**号)规定中允许两家供应商谈判情形的,可以直接组织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小组成员单一对参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评议:各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其中福建******、福******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的价格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谈判小组一致推荐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者福建******为合同包一的第一标候选人,成交下浮率:**.**%。评审价格次低者的福******为合同包一的第二中标候选人,成交下浮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台江区市政管理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号
联人:林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号正大广场帝景台**层****室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