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检察分院技侦业务用房附属阳光房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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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XDZB—********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检察分院技侦业务用房附属阳光房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发改基建[****]***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建设资金为国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日喀则市吉林路西侧、规划五号路北侧;招标范围及规模:建筑总面积****.**平方米钢结构阳光房;计划工期:**日历天;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企业独立法人,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鲜章留存)到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建上述工程建造师(注册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资质证书;(*)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建筑企业投标备案证。*.*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不采用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月** 日**时**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 联系方式招标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地 址:日喀则市吉几朗卡路*号招标代理机构:西******地 址:拉萨市天海路天海德康名居三栋二楼联系人:张先生 周先生电 话:****-******* ***********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