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第八批 D2GG202310170001) 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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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一、信访件(批次号)基本情况第八批 D*GG************:桂平市长安******在厂区内无证经营、生产、销售液体状的化学品(来电者以气味判定其为危化品),露天堆放卡伦桶、卧式油罐,散发出浓厚的气味。二、责任单位贵港市桂平生态环境局、桂平市应急管理局、桂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三、整改情况洛阳******已将桶装的醋化醇、甘油化学品全部整齐叠码到厂棚内,并在厂棚四周拉设警戒线,在堆放场地显眼处设置警示标识牌,场地四周未发现物品泄漏现象。四、验收情况****年*月**日,贵港市桂平生态环境局组织桂平市应急管理局、桂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责任单位成立现场核查验收工作组,现场对信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核查验收。经验收组成员现场核实,洛阳******对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验收组成员同意通过验收。公示期为*个工作日,自****年*月**日-****年*月*日。监督电话:*******。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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