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汉民警走村入户传播禁毒理念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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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附件湖北日报讯(通讯员张萍)“*.**”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月**日,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长青街派出所华星社区警务室组织警力,走村入户深入片区居民区、村湾及商业繁华地带,为近万名居民及***多家商户普及毒品的危害性及禁毒法律法规知识,倡导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我家,将禁毒理念深植于片区居民及商户、青少年心中。“我国坚持厉行禁毒方针,在禁毒法的统领下,形成了刑事立法、行政立法和社会立法相互配合的立法格局。”当日,民警走村入户,深入片区居民区、村湾文体广场,向居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戒毒条例》等相关禁毒法律法规知识,将禁毒法律法规普及到千家万户。图片附件为他人代购代收毒品是犯罪吗?民警通过相关案例普法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人为吸毒者代购毒品,在运输过程中被查获,没有证据证明托购者、代购者是为了实施贩卖毒品等其他犯罪、毒品数量达到较大以上者,对托购者、代购者以运输毒品罪的共犯论处;行为人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在交通、食宿等必要开销之外收取“介绍费”“劳务费”,或者以贩卖为目的收取部分毒品作为酬劳的,应视为从中牟利,属于变相加价贩卖毒品,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有人在我的车上吸毒,我会受罚吗?”民警向提问的居民们释疑解惑,授意、允许他人在车上吸毒,是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视情节处以治安处罚。图片附件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无论是否获利,均以贩卖毒品的共犯论处。当日,民警通过相关案例普法介绍,居间介绍者受贩毒者委托,为其介绍联络购毒者的,与贩毒者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明知购毒者以贩卖为目的购买毒品,受委托为其介绍联络贩毒者的,与购毒者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当日,民警结合“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全民禁毒月宣传主题,深入片区校园开展禁毒专题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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