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五家关于2024年第六师五家渠市夏粮收购企业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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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第六师五家渠市夏粮收购 企业备案的通知 各粮食收购企业: ****年夏粮收购在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做好第六师五家渠市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工作,规范粮食收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在兵团第六师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 二、备案程序 第六师五家渠市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粮食收购企业的备案材料后,符合相关规定的在*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反馈《新疆粮食收购企业备案表》。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内容。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变更备案。办理备案和变更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备案材料 《粮食收购企业备案表》(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提交备案资料方式 粮食收购企业可现场提交备案材料,地址:第六师五家渠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也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网络等方式进行备案。通讯地址:五家渠市长征东街***号*楼**号办公室。联系电话:****-******* 五、法律责任 收购粮食企业不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以及备案后不按规定上报粮食收购品种和数量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新疆粮食收购企业备案表 http://***.******.***.cn/wcm.files/upload/CMSwjq/******/***************.doc *.新疆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统计表 http://***.******.***.cn/wcm.files/upload/CMSwjq/******/***************.doc 第六师五家渠市发展改革委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