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调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委员会有关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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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各区域督察办、直属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省厅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委员会”)及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适当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案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李 哲 副主任:刘志辉 委 员:王凤远 毛瑞霞 党 鑫 贺 玮 周 峰 程光中 刘书强 张 琳 高贺文 陈学军 罗 刚 张 帆 吕庆星 刘 勇 杜庆海 王西岳 高沛霖 陈宗浩 赵 辉 案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法规处、综合执法处、稽查监督处相关人员、案件主办人、协办人、公职律师和聘用律师组成。 办公室主任:刘 勇 办公室成员:董小全 崔朋朋 王玉香 周 莹 张绍轻 许 喆 侯玉国 潘 刚 刘 羽 李 帅 赵亮亮 陈媛媛 周志力 符德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