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靖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年报催报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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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全市未报送****年度报告的经营主体: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年**月**日前设立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含歇业经营主体),应当于****年*月*日至*月**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截至*月**日,全市仍有****家经营主体(名单附后)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万元以下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报公示是经营主体重要的法定义务,也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请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务必高度重视,按时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共同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如在年报公示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寻求帮助:市市场监管局 信用监管股*******新靖所*******?*******化峒所*******同德所*******湖润所*******岳圩所*******壬庄所*******龙邦所*******安宁所*******地州所*******禄峒所*******吞盘所*******南坡所*******安德所*******龙临所*******果乐所*******新甲所*******武平所*******渠洋所*******魁圩所*******郑重提醒广大经营主体:年报公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请谨防诈骗。报送年度报告时请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避免虚假年报带来的不良后果。如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在*月**日之前及时更正,并将更正前后的信息及时公示。靖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年度未年报企业数据(*.**).xls****年度未年报个体数据(*.**).xls****年度未年报农专社数据(*.**).xls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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