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房山]房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食堂供货商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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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XM*** 二、项目名称:房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食堂供货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芦城工业区管委会院内平房*号****室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天******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阜盛西街*号院*号楼**层****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芦城工业区管委会院内平房*号****室 ********MA**F*Y**G 北京天****** 北京市房山区阜盛西街*号院*号楼**层**** *****************K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优惠率 优惠条件 服务要求 北京****** 鲜活水产、冷冻水产、禽肉类、猪肉类、牛羊肉类、蛋类、奶制品、调料副食品、水果类等 / ***% 畜肉类须来源于无公害生产基地,且具备定点屠宰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检测、检疫证明文件。产品能按照厨房要求对需要初加工的原材料进行加工(如猪肉去皮等),运输冷藏食材要对其进行相应的冷藏措施。供应商须按每日采购单中注明的食材技术标准供货。北京天****** 蔬菜类、米、面、油等 / ***% 蔬菜须来源于无公害生产基地,提供农药残留等指标的检测报告且符合食药监局的农残检测标准。 项目用途:第一包:为食堂提供蔬菜类、米、面、油等。第二包:为食堂提供鲜活水产、冷冻水产、禽肉类、猪肉类、牛羊肉类、蛋类、奶制品、调料副食品、水果类等。简要技术要求:第一包:供应商应能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货等第二包:供应商须按采购单中注明的食材技术标准进行供货,不可出现以次充好、随意更换、缺斤短两等现象等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二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栾霞、高玉光、李月娟、张启兵、刘喜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即(计价格[****]****号)招标收费标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 ***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的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一包:*****.**元;第二包:*****.**元第一包:中标人名称:北京天******中标费率为: ***%第二包:中标人名称:北京中源食******中标费率为:***%评审总得分:第一包:***分;第二包:***分企业类型:第一包:小型;第二包:微型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大街**号 联系方式:李泽芳,********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慧诚(北京)******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小营村房山小营东站 联系方式:张惠茹,***-********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惠茹 电 话: ***-********一包.jpg精保院食堂配送招标文件***.******.***二包.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