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关于延庆区延庆镇西北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公示采信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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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至****年*月**日,我分局对延庆区延庆镇西北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了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份公众反馈意见,经我分局研究,现就公众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并采信如下:  一、属于我分局职责的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卫生站配建面积的意见“依据京卫基层〔****〕*号的要求,该卫生站至少配建***平方米,目前只有**平方米,不满足要求。”  建设单位意见:《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与建设标准》(京卫基层〔****〕*号)中提出,根据山区、半山区、平原地区特点及行政村人口规模,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村卫生室应符合北京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要求。按照区政府批复的《延庆区延庆镇赵庄村村庄规划及实施方案》,卫生站建设位于B-*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建筑面积**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卫生站**平方米,符合村庄规划及村卫生室建设标准的要求。  我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不属于我分局职责的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回迁安置底商位置的意见“请问回迁安置有底商的村民,这个底商(门面房)规划在哪个区域?请回复,谢谢,帮我从规划图里标注出来。”  建设单位意见:关于安置、回迁等内容由延庆镇人民政府及赵庄村经济合作社负责(详见附件*)。  我分局意见:不属于我分局职责。本项目S*#、S*#两栋建筑为公服配套,使用功能为小型超市。S*#配套建筑面积**平米,地上一层,建筑高度*.*米。S*#配套建筑面积***平米,地上一层,建筑高度*.*米。  *、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村民换签及周转费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关于安置、回迁、换签及周转费等内容由延庆镇人民政府及赵庄村经济合作社负责(详见附件*)。  我分局意见:不属于我分局职责。****年**月,我分局核发了《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赵庄村村民自住楼项目(南片)“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延)初审函〔****〕****号)和《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赵庄村村民自住楼项目(北片)“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延)初审函〔****〕****号)。****年*月,建设单位开展项目方案现场公示工作,公示期间无村民提出反对意见。****年*月,村民代表大会同意项目方案。  特此通告。    附件:*.赵庄村回迁安置底商情况说明.pdf   *.赵庄村回迁安置情况说明.pdf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延庆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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