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瑞昌市人民政府关于114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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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满意度,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水县等**个县(市、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的批 复》(赣办字〔****〕**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自**** 年*月*日起,将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林业 局、市监局等*个部门***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原审批部门不再行使审批职能。瑞昌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地点:南环路**号国贸大厦三楼(瑞 昌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附件:瑞昌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第一批次划转事项清单瑞昌市人民政府****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