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关于2024年7月1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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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视频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电 话:***-********传 真:***-********邮 编:******通讯地址:西安市鄠邑区吕公东路中段序号批复名称批复文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发文时间*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关于西******建设生产汽车发动机零件、内外饰件和空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鄠环批复〔****〕**号建设生产汽车发动机零件、内外饰件和空调项目西**********年*月**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关于甘峪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处鄠邑区甘峪水库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鄠环批复〔****〕**号鄠邑区甘峪水库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甘峪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处****年*月**日相关附件:鄠环批复〔****〕**号西******建设生产汽车发动机零件、内外饰件和空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鄠环批复〔****〕**号甘峪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处鄠邑区甘峪水库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