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拟享受学校相关待遇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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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师范大学部分附属单位自聘骨干员工享受学校相关待遇管理办法》(师政人事〔****〕**号)要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等程序,经学校研究,拟同意肖绍清等**位同志享受学校相关待遇,现将上述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个工作日,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对上述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年*月*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学校人事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号广西师范大学人事处;邮编:******;人事处监督电话:****-*******)。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拟享受学校相关待遇人员情况表(******) 广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年*月*日附件附件:拟享受学校相关待遇人员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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