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6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富文本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马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尽快推动《亳州市水源地保护条例》立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个,其中地级城市水源地*个、县级城市水源地*个、“千吨万人”农村集中式水源地***个,****年均达到考核目标(地下水扣除地质原因超标)。依托引江济淮项目,我市陆续建成投运了亳州市调蓄水库、利辛县城地表水厂、涡阳县地表水厂(试运行)、蒙城芡河吕望地表水厂等城市或乡镇地表水厂,饮用水逐步从地下水置换为地表水。近年来,全市未发生城市饮用水环境突发污染事件,确保了全市人民饮水安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划定保护区。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依法划定保护区,*个地级和*个县级水源保护区由省政府批复划定,***个农村水源保护区由市、县政府批复划定。各级水源保护区均完成了规范化建设,开展了划界、立标、清理生态环境隐患等重点工作。我市每半年组织各县区通过拉网式排查、异地互查、重点核查等方式,对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开展全面清查,对“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抽查。****年抽查水源保护区***处(县级以上水源保护区***处,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处),发现问题***个,全部完成整改。 (二)开展水质监测公开。我市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按照相关规范开展水质监测,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等途径定期向社会公开,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和公众知情权。为强化地表饮用水水源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我市在亳州市调蓄水库、蒙城县三水厂和利辛县城地表水厂*个地表水源在取水口和上游预警断面,各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个,目前均落实了第三方专业运维,实现了地表饮用水源水环境质量的实时监测和及时预警。 (三)强化应急能力建设。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我市全面加强应急预警能力建设。制定印发了《亳州调蓄水库和龙德泵站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地表水源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指导和规范地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处置工作。每年开展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处置水平。****年**月**日,我市联合省生态环境厅、阜阳市在利辛县西淝河举办安徽省升级版“无脚本”环境应急演练,探索环境应急演练的“安徽模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完善水源地保护建章立制工作,积极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立法进程,提出饮用水源地保护立法项目建议,推动将饮用水源地保护列入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通过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立法调研,实地调研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配合立法机关积极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立法进程,不断完善各部门联动合作执法机制,为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联控机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协调合作机制和跨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区域监测网络,健全水质监测和预警体系,提高水质监测检测、区域联合预警和应急事故处置保障能力。持续推进水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推进“千吨万人”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制定问题清单,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督促各地科学稳妥开展“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回头看”,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核实是否存在遗漏、新产生、整治未到位或者死灰复燃的生态环境问题,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