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亳州市中医院华佗名医堂中医药文化建设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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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YZC-****-***二、项目名称:亳州市中医院华佗名医堂中医药文化建设项目(二次)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与兰州路交口中建智立方内A-**#成交金额:******.**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项目名称:亳州市中医院华佗名医堂中医药文化建设项目(二次)工期:**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体策划和方案设计;设计确稿后,**个日历天内完工质量:合格成交金额:******.**元五、评审专家名单:沈燕、孙智、刘伟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日时间向安徽省优******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金融港(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幢*楼优质采,电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亳州市中医院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与北一环交口路北***米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省优******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金融港(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幢*楼优质采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工、刘工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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