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统战部 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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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林街道办事处、龙桥街道办事处、常太镇人民政府: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根据莆财行〔****〕***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给你镇、街道****年度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___万元,列入“*******—民族工作专项”科目,请严格按照《莆田市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莆财行〔****〕**号)中第七条规定的使用范围,做好资金的监管工作,对社区报送的有关凭证严格审核,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偿还债务和垫资、各类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等违反莆财行〔****〕**号第八条规定的支出,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并反馈使用情况。附件:****年度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分配表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统战部 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年*月**日附件****年度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分配表镇、街道项目内容资金分配霞林街道下黄社区支持“福籽同心站”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氛围布置、举办活动等项目支出。*万元龙桥街道兴安社区*万元常太镇常太社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