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深圳市罗湖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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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罗湖按照全省、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的要求,锚定加快创建“三力三区”的发展定位,全面推动辖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结合罗湖实际,罗湖区金融服务署修订出台了《深圳市罗湖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下称《措施》)。现就有关背景及主要修订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罗湖是深圳金融的先发地,金融业一直是罗湖动力最足、增长最快的发展引擎。红岭新兴金融产业带作为辖区重点打造的金融新高地,近年来依托城市更新不断建设发展,在巩固传统金融优势地位的同时,着力吸引数字金融、财富管理、跨境金融、黄金金融等各类新兴金融业态集聚,罗湖金融提档升级步入快车道。为顺应新时期国内外经济形势最新变化,紧抓粤港澳大湾区、香港北部都会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机遇,结合《深圳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吸引优质金融资源集聚,支持金融前沿创新开放,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壮大,结合历年金融支持政策实施情况及市场需求,起草了本《措施》。  二、修订过程  (一)广泛调研。结合日常走访调研金融机构反馈的行业发展趋势、经营难点痛点,以及辖区物流运输、文化旅游、黄金珠宝、建筑装饰等实体经济企业经营诉求下所需要的金融支持与服务,形成新增扶持项目与扶持标准制定基础;同时搜集对比市区各级金融领域相关扶持政策,借鉴参考全国范围内金融开放、绿色金融等创新金融领域培育发展的先进做法和政策依据。  (二)专题研究。由区金融服务署牵头成立金融业支持措施专班,区领导带头分析论证扶持范围、方向、思路,逐条细研扶持门槛、标准、限度,共召开金融业专项政策专题研讨会*轮,分阶段、分层次、分步骤不断调整优化政策内容。  (三)集思广益。多次聚焦特色新设条款征求区内外代表金融机构高管,区金融领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意见建议,增强政策可行性与操作性;正式发函向区发展改革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等**家单位征求意见、认真研究,对合理建议予以吸收采纳。  三、措施框架及内容  《措施》分为六个章节,共计十六条举措,包括鼓励持牌金融机构落户罗湖、金融机构购置办公用房扶持、金融机构租赁办公用房扶持、支持科技金融发展、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支持养老金融发展、支持数字金融发展、支持黄金金融发展、支持消费金融发展、支持跨境金融发展、红岭金融创新激励、红岭金融贡献激励、附则等。主要内容如下:  “支持引进持牌金融机构”按照行业分类给予持牌金融机构落户奖励;“金融机构购置办公用房扶持”以及“金融机构租赁办公用房扶持”明确细分行业持牌金融机构购置或租赁办公物业可享受扶持;“支持科技金融发展”、“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支持养老金融发展”、“支持数字金融发展”支持条款紧跟全国金融“五篇大文章”发展方向,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辖区企业融资纾困提供更多政策抓手,同时助力辖区贷款、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增长,推动重点金融领域发展;鼓励黄金金融、消费金融、跨境金融等罗湖特色金融发展,大力推动金融前沿领域主体在罗湖经营、业务创新与服务,分别明确对黄金金融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创新载体、贵金属专营机构、黄******、深港跨境金融专营机构、外商投资机构扶持主体、业务类型以及对应的奖励标准;“红岭金融创新激励”、“红岭金融贡献激励”为两大特色品牌激励;“附则”明确名词解释、除外情形、解释部门及其他补充规定。  四、主要特点及重点条款  (一)全业态扶持。聚焦传统金融机构、新兴金融业态、金融基础设施,以全业态的扶持范围、竞争性的奖补力度,导向性的政策抓手,完善金融产业生态及服务,加强金融资源集聚优势。如“银行类”机构扶持范围涵盖银行************等,最高给予****万元落户奖励;“证券类”******************、一级分支机构、证券营业部等,从实收资本、管理规模等维度量身打造“分类标签”和对应扶持标准,最高****万元;“保险类”******总部及一******,并响应市级政策引导,对全国性保险中介机构针对性给予落户奖励。此外设定专门章节明确科技金融、数字金融、黄金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财富管理、深港金融合作等业态进行扶持,如持牌金融******、非银支付机构可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万元,国家监管部门设立的数据中心、测评中心等重大基础设施,最高可享受****万元落户奖励。  (二)全周期覆盖。对合规性优、成长性好、创新性足的金融机构,在引进扶持的基础上搭建全生命周期支持,涵盖落户支持、办公用房使用、产品业务创新、园区运营、宣传推广等经营发展活动,推动存量机构在辖区持久留驻深耕。如享受购房八折、租房七折等空间支持,转为存量机构后符合条件的继续给予租房扶持,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滚动延续;此外聚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明确区级“首贷”、“担保”、“保理”服务扶持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三)推动创新。顺应金融创新发展大势,鼓励金融机构在新载体、新产品、新服务方面开展探索创新。一是加大对金融科技等创新载体的支持,如对持牌金融机构或行业协会等发起设立的金融科技孵化器、加速器以及数字人民币园区等产业载体,最高给予运营主体***万元奖励;二是鼓励数字人民币创新,每年安排一定财政预算支持数字人民币研究发布智能合约产品及推进跨境融合、货币桥试点、智能合约等首发应用场景创新;三是推进跨境金融合作,如鼓励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QFLP)以及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WFOE PFM)试点,最高给予试点主体***万元奖励;四是开展“红岭金融创新示范项目”认定,每届安排***万元作为红岭金融创新奖励资金,对认定项目最高给予***万元奖励,引导金融业态和金融业务结合区域特色积极创新,为企业做大做强注入更多动力。  (四)共享成果。在政府和企业合力推动金融业发展的基础上,发展成果惠及高管团队、专业人才,加大对金融机构团队和人才的激励,打造罗湖金融良好的行业生态和人才生态。设立“红岭金融贡献激励”,如金融机构总部最高****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持牌金融机构最高***万元激励,用于奖励金融机构管理团队。附件:政策原文罗湖区金融服务署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咨询办事服务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s://***.******.***.cn/zwgk/zcwj/content/post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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