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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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视频西安市新城区俊一思商贸部等******户个体工商户:经查,西安市新城区俊一思商贸部等******户个体工商户截至****年*月**之前未公示****年度报告,该行为违反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现决定将西安市新城区俊一思商贸部等******户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公告附件:西安市新城区俊一思商贸部等******户未年报个体工商户名单.xlsx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联系人:唐艺龙张浩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