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困难群众生活救济粮、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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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瓮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瓮安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就所需救济粮(大米)在国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届时参与,现就相关事宜作如下公告:一、采购项目:困难群众生活救济粮、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二、采购品种:大米(国标Ⅱ级)。三、采购数量:**.****万公斤。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五、供货时间及供货地点:从****年*月至****年*月。各乡(镇、办)人民政府所在地。六、报名及领取邀请函时间及地点:从****年*月**日*:**—**:**在贵州省瓮安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七、保证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交纳**万元投标保证金。八、资质要求: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应为合法经营的相关企业,具备本项目的实施资质和能力,并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粮食收购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应提供以上资质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并携带原件。九、包装方式:用编织袋进行包装,每袋**公斤,袋子上印有“瓮安县救济粮”的字样。十、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应提供样品一份(**kg/袋),以供谈判小组参评。十一、提交资质文件和样品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时间:****年*月**日**:**~**:**送到瓮安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提前或过时均不接受任何供应商的资质文件。地点:瓮安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行政新区)。资质递交方式: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十一、谈判时间及地点:****年*月**日**:**(北京时间)在贵州省瓮安县民政和民族宗事务局会议室。十二、谈判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联系人:邱成林 联系电话:***********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