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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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鹿财竞磋-****-**、采购项目名称: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鹿财竞磋-****-*-*详见招标文件河******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号**号楼*单元*、*层***,***.**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鹿财竞磋-****-*-*详见招标文件河南******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清华园路西、天元路南艺茂国际仓D*栋四、五、六层***,***.**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三、评审专家名单王陆军 ,刘庚 (副场:滑县),汲艳 (招标人代表)。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收费标准收取。一标段:*****元。二标段:*****元。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鹿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鹿邑县紫气大道西段联系人:宋攀攀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和龙子湖广场A座***室联系人:薛梦龙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薛梦龙联系方式:***********附件下载:*标声明函.png*标声明函.png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pdf评标资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