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4年7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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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迅辉物流自用柴油橇装站建设项目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工业大道********深************内的现有空置地新建*台橇装式加油装置,柴油仅供自储自用,设置*个**m*(分两个隔仓)的阻隔防爆双层柴油储油罐、*台双枪加油机,配套建设卸油油气回收系统等附属设备。供应油品为柴油油品,无汽油储罐,不含服务区、汽修、洗车服务等内容,年周转柴油量****t/a。(一)施工期间,做好防止水土流失、废水、扬尘、噪声污染等相关环境保护工作。(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建设场外截排水沟,将雨水引到场外排放;卸油区、加油区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连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卸油过程废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监控浓度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站内非甲烷总烃还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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