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崇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停止使用行政执法专用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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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崇左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号)相关规定,市级农业行政执法职责下放城区。为此,自****年*月*日起,我局停止使用“崇左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专用章”*枚,分别为“崇左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和“崇左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并终止与江州区农业农村局签署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委托书》。特此公告。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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