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高新区长宁中心永和家园社区食堂运营管理(第1次)答疑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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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长宁中心永和家园社区食堂运营管理项目补疑*项目编号:****GXJYFW*****各供应商:现对高新区长宁中心永和家园社区食堂运营管理项目补疑如下:疑问*:采购文件第**页,《商务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团队人员”要求:“*.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人):(*)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分;(*)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的,得*分。本小项满分*分。”请问,提供厨师人员有四级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及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是否予以认可?答:予以认可。“团队人员”要求:“*.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人):(*)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分;(*)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的,得*分。本小项满分*分”。现修改为:“*.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人):(*)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分;(*)具有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中级及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的,得*分。本小项满分*分”。请各供应商做好相关投标安排,特此说明。注:此补疑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采购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号联系人:孙工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合肥******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联系人:张工电 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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