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南京市六合区2023年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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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依据住建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设立的政府监管型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我区于****年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并开始资金归集管理工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幢建账、核算到户”原则,不能用于投资,不具备统筹使用功能。为确保资金管理公开、透明和规范,依据相关规定,现将****年度我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公布如下:一、维修资金交存情况****年我区归集维修资金*****.**万元。截至****年底,我区累计归集维修资金******.**万元,总余额**.*亿元。二、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实施后,我区根据市局下发的维修资金使用流程,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较好地完成了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工作,保障了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修。(一)使用总体情况****年我区共审核维修资金使用案件***件,拨付资金****.**万元。审核数量及金额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截至****年底,我区累计使用维修资金****.**万元,使用率约*.**%。(二)使用项目情况****年我区维修资金使用项目中,发生最多的三类维修项目分别是防水、电梯和消防维修(更新、改造)项目,审核数量分别占使用项目总量的**.**%、**.**%和*.**%,审核金额分别占使用总金额的**.**%、**.**%和**.**%。(三)使用类型情况****年我区维修资金使用案件中,一般程序使用***件,拨付资金***.**万元,应急程序使用***件,拨付资金****.**万元;应急程序使用项目审核数量和金额分别占全年的**.**%、**.**%,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情况依据上位法和地方性法规有关规定,我区维修资金增值方式为专户银行定期存款。****年,我区对已交存的维修资金按人民银行三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向业主分配收益,共计****万元,截至****年底,累计向业主分配利息*.**亿元。分享到:【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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