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双定向”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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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双定向”职称评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二、受理申报材料地点:佛山市人力资源协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号三楼),联系方式:****-********。  禅城区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的纸质申报材料须先报送至区人社局职称受理服务点佛山市建协初审,后再自行报送至佛山市人力资源协会。佛山市建协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一路**号*楼***室;对外服务时间:*:**-**:**,**:**-**:**(逢节假日现场不受理);咨询电话:****-********,********。  三、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清单及具体材料要求与佛山市林业和农业农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要求一致,可参照《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受理机构及时间的通知》佛山市职称评审受理材料清单、职称评审材料填报参考(附件*、*)要求填报。  四、申报评审条件:按照《佛山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农业工程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佛山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农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附件*)的标准条件执行。  五、审核要求: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佛禅人社〔****〕**号)要求,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受理审核。  附件*: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佛山市基层农业技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doc  附件*-*:佛山市基层农业工程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doc  附件*:佛山市职称评审受理材料清单.xls  附件*:职称评审材料填报参考.doc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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