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桂林市象山区二塘乡红光村、湴塘村两个村土地整治工程项目(GXDYZC-2012-(GL)002)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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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二塘乡红光村、湴塘村两个村土地整治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天。评标结果如下:一、项目名称:桂林市象山区二塘乡红光村、湴塘村两个村土地整治工程项目二、项目编号:GXDYZC-****-(GL)***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五、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六、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七、中标推荐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建工集团******中标金额:********.** 元 中标资质:市政壹级、环保壹级、土石方壹级项目经理:林国红 证书编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元 中标资质:市政壹级、环保壹级、土石方壹级项目经理:曾杨军 证书编号:********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 ********.**元 中标资质:市政壹级、环保壹级、土石方壹级项目经理: 陈燕成 证书编号:********八、说明:*、投标人认为评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德元******提出质疑。质疑单位如对广西德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德元******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电话:****-******* 传真:****-******* 联系人:秦工*、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招标人:桂林市国土资源局耕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