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钦州市钦北区抱计水库、那利陇水库、电江山水库、洗马塘水库、那溪水库、定西水库、屯才水库七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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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程名称:钦州市钦北区抱计水库、那利陇水库、电江山水库、洗马塘水库、那溪水库、定西水库、屯才水库七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二、 招标编号:(GXGC*G*******-QZ)三、 招标人: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四、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诚工程******五、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六、 评标时间:****年**月**日七、 评标结果:I标段:钦州市钦北区抱计水库、那利陇水库、电江山水库、洗马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钦州市****** 报价金额:*******.**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北海市水电建筑工程处 报价金额:*******.**元II标段:钦州市钦北区那溪水库、定西水库、屯才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 报价金额:*******.**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北海市水电建筑工程处 报价金额:*******.**元八、评标结果公示日期:****年**月 ** 日至**** 年**月*日九、说明:*、投标人如果认为评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材料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递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无效投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