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花山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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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花山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美姑,副主任戴弘、刘胜、袁德琴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伟,区人民法院院长王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斌,濮塘镇人大、各街道人大工委、慈湖高新区人大代表小组、区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同志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花山区关于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聚焦党建引领、选优配强、培训赋能,推动社区工作者服务群众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实力不断提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花山区关于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有利于未成年健康成长的有利环境;要强化部门联动,构建家庭教育工作新格局,形成促进家庭教育的工作合力;要强化体系建设,促进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花山区关于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服务大局的作用,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队伍建设等方式,持续推动全区公益诉讼工作走深走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花山区关于贯彻实施《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农田保护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政策引领,密切协作配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筑牢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
会议专题询问全区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会议指出,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全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力攻坚、共同发力、整体推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三区一城”提供坚实的生态基础。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机构改革情况的报告并通过相关决定;审议通过了区三届人大代表辞职事项;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并依法举行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