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信丰县人民医院除颤仪项目(XFXD2012-XF-X001/1)的重新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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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丰县政府采购办批复,信丰信******受江西省信丰县人民医院委托,对除颤仪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采购活动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在信丰信******开标*室举行。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无供应商投标,故本项目作废标处理。现受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重新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就其除颤仪进行重新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XFXD****-XF-X***/*  (二)招标内容:   品目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及要求一除颤仪(国产)*台见询价文件(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生产资质或销售资质,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投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符合最新的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要求);*、本项目拒绝联合体;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正常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上午*:**——**∶**, 下午**∶**——**∶**,在信丰县信******购买(场外汇款、电子银行转账购买者应在缴款单中注明“缴款单位、缴款人、联系电话和XFXD****-XF-X***/*标书工本费”字样,并告知信丰信******,否则被视为未报名的结果由场外汇款者自行负责),标书工本费***元/品目,标书售后不退。  (五)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询价采购项目需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以现金方式缴纳(密封打包,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在按中标金额的*%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江西省信丰县人民医院)收取,履约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无违约行为予以无息退回。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年 *月*日**:**(北京时间),信丰县信******(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三栋三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代表需出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法人出示身份证即可)出席开标大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招标机构: 信丰信******  详细地址: 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三栋三楼  联 系 人: 陈兴隆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 ******  电子函件: ******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信丰县支行城区分理处  账  号: **** **** **** **** *********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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