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05团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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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王如良)****年*月*日,为进一步提高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质效,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悔罪和遵纪守法意识,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团司法所组织辖区全部*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警示教育。***团司法所负责人王如良对*名社区矫正对象近期个人表现、生产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逐一进行了了解和点评,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时刻牢记身份,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容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法治观念,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二是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及《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社区矫正期间?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再次明确请销假制度,非法定事由不得请假、非经相关人员审批不得私自离开执行地;三是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充分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观念的重要性,认真学习《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与社区矫正和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学法尊法用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再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四是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约束自己,充分认识社区矫正期间违法犯罪的后果,自觉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坚决杜绝社区矫正期间出现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嫖娼、赌博、盗窃、吸毒、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此次警示教育对社区矫正对象心理上产生极大的触动,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意识和遵规守纪意识,端正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态度,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自我约束能力,提升了社区矫正的质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