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乙基胺项目乙胺装置2台灌装机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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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万吨乙基胺项目乙胺装置*台灌装机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一、项目相关情况 ******年产*万吨乙基胺项目乙胺装置*台灌装机采购(招标编号:GN****-**-****)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 二、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首贯(常州)******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 三、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按下述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安******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地址:安********楼法务办公室。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其他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室 联系人:曹志强 电话:****-********/*********** 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周休息日(一般指周六、周日)和法定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安******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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