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乙基胺项目乙胺装置2台灌装机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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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万吨乙基胺项目乙胺装置*台灌装机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一、项目相关情况
******年产*万吨乙基胺项目乙胺装置*台灌装机采购(招标编号:GN****-**-****)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
二、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首贯(常州)******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
三、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按下述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安******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地址:安********楼法务办公室。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其他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室
联系人:曹志强
电话:****-********/***********
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周休息日(一般指周六、周日)和法定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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