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厦门国贸启铭物流有限公司和张家港启润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32台(套)设备资产公开转让公告[2024]0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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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名称************持有的**台(套)设备资产公开转让项目编号SCJG********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批准时间:****年**月**日内部决策情况****年*月*日,************所持有的*台(套)闲置资产******的闲置资产联合挂牌转让。
****年*月*日,************所持有的**台(套)闲置资产与******的闲置资产联合挂牌转让。挂牌日期挂牌起始日期:****年**月**日 挂牌终止日期:****年**月**日转让方名称******,******标的物概况标的设备为******************于****年至****年间因钢材加工经营之需所购的生产机器及办公电子设备。目前设备主体部件安装存放于张家港市玖隆物流园*号库六隆加工内(处于使用状态),其他闲散配件存放于无锡市西站物流园及龙之杰二号库内。**台(套)设备原值***万元(不含增值税)、评估价值***.**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所持*台设备,设备原值*.***万元(不含增值税)、评估价值*.***万元(不含增值税),******所持**台(套)设备,设备原值***.***万元(不含增值税)、评估价值***.***万元(不含增值税)。上述设备整体出让,不可分割受让。详见《标的基本情况说明》、《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 评估报告书编号闽中兴评字〔****〕第AQG*****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特别事项说明*、公告期内法定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 -**:**,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请至少提前一天预约查看转让标的,联系人:鞠兵,联系电话:***********。
*、本次处置资产评估价值为不含增值税价,挂牌价为不含增值税价。受让方必须与出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在签约后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税款,税率为**%。
*、本次处置设备资产为整体挂牌转让,因所属设备产权人不同,意向受让方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需分别与两个产权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如有增值,增值部分因按各产权单位所持设备评估价值的比例分配。
*、原项目经营方经营模式为合作经营,部分整体设备存在产权方与第三方持有的资产共同组装合成整体设备的情况,因此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使用现状、规格型号、标的产权范围及标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状况(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受让方须在付清所有款项后才能搬离标的物,付清交易价款后**日内,与转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并将标的资产全部搬离出厂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装运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受让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拆运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拆运导致周围设施损坏或出现超范围拆运,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受让方在以后使用设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转让参考价格人民币***.**万元(转让参考价为不含税价,其中******所持设备为人民币*.***万元,******所持设备为人民币***.***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标的转让款的一部分;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备查文件*、******股东决定 *******股东决定 *、关于处置张家港锦丰项目在库设备资产的请示(厦国贸办〔****〕***号) *、******关于同意国贸股份处置张家港锦丰项目在库设备资产的批复(厦国控〔****〕***号) *、《******拟资产转让涉及的************相关设备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第AQG*****号)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资产基本情况说明 *、标的物资产权属证明 *、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模板 **、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电子竞价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受让方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付清全部资产转让款。
*、资产转让款为不含税价,因资产转让产生的增值税费(税率**%)由受让方承担,其他相关税费按税法相关要求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应在****年*月*日**:**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下午**:**—**:**,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资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联系方式联系人肖女士、杨先生、周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