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长国土告字〔2024〕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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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对长国土告字〔****〕*-*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地下空间)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位置出让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年)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竞买准备金(万元)磨市镇三口堰村****.**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建筑限高**米。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按《拍卖出让须知》中要求提供相应文件资料。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人、其他组织在“信用中国”平台有失信记录的,或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等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尚未消除的,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
*.自然人个人信用报告中有欠税记录或强制执行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人资格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休息时间除外),持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免费领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休息时间除外),******或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和拍卖人将在****年*月**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年*月**日**:**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契税等税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竞得人于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在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年内动工,*年内竣工。
(三)土地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按照成交价款的**%自动转作定金。定金及竞买保证金余款自动转作土地成交价款。首次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不低于成交价款的**%(首次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时间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余款自成交之日起一年内结清。
(四)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地块在其所在地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地块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竞买者可自行踏勘。
(五)土地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开发利用土地涉及相关行业前置许可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办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以本次拍卖文件为准。
(七)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及账户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龙舟坪镇龙舟大道*号;龙舟坪镇清江古城**号
联系人:吴先生、田女士
联系电话:****-*******、****-*******
*.******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长阳支行
账 号:**** **** **** **** ****
*.竞买准备金账户
户 名:******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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